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迎来重大修订!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内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5-08-07

7月29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采用“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优先发电参与市场,应放尽放,实现优先发电与优先购电规模相匹配。

在市场机制引导下,经营主体类型全、交易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火电机组209台、核电机组2台、集中式新能源场站587座、抽水蓄能机组7台、独立储能46家、虚拟电厂17家和全省443万户工商业用户(4.18万户由212家售电公司代理、批发用户11家、其他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参与市场交易。2024 年市场化结算电量达4219亿千瓦时,位居全国前列。

文件明确

1工商业用户

工商业用户原则全部直接参与力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按规定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范围。

直接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用户等应平等参与现货交易,公平承担责任义务。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可在每月 15 日前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或以批发用户身份参与市场,次月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2. 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发电)

新能源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新能源项目全部上网电量参与实时市场。

3. 优化现货市场运行机制

日内市场每日分三个时段(0-24点、8-24点、15-24点)定时出清,适应新能源高比例接入。

新增日前市场预出清环节,衔接省内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外送。  

4. 完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方式

分布式新能源:可选择直接报量报价、虚拟电厂聚合或作为价格接受者三种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虚拟电厂:按资源类型分类(发电类、储能类、负荷类),聚合资源需位于同一节点(220kV)。  

独立储能:优化调频与电能量市场衔接机制,提升利用效率。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网:新增注册、交易及结算条款,推动多元主体参与。  

5. 完善市场结算内容

电能量市场结算改为差价结算(实时电量按实时价格结算)。  

容量补偿调整为发电侧根据机组有效容量和容量补偿标准计算容量电费,用户侧按用电量比例分摊的“以支定收模式。

6. 建立用户侧全量参与现货市场机制

居民农业用户偏差电量按现货均价结算,损益由工商业用户分摊。  

用户侧可报量报价参与日前市场,实现发用两侧双边定价。  


详情见下文附件:

附件《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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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_33.png



企业简介

山东虹知数科电力有限公司是按照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求成立的“科技型”售电公司。公司以“在新型电力系统下,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可靠的、绿色的综合智慧能源服务”为战略目标,具备多年电力市场咨询、购售电、碳资产管理、综合能源等业务服务经验,全面涵盖新能源发电、售电公司、独立储能、工商业用户等市场主体。